医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及相关要求

医院关于调整核酸检测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按照《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11号)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配合广大干部群众核酸检测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我院核酸检测时间调整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酸检测调整时间及相关要求:

核酸检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上午9:30-12:30。

核酸采样方式:采集口咽拭子样本。

核酸采样地点:门诊大楼一楼急诊科外面(医院外科大楼保安值班室正对面);特此声明:近期如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行、居住、与疫区的人发生接触史的人员或者近期发热、伴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患者通过医院门诊预检分诊由专人护送至发热门诊)。

报告时限:对于发热门诊患者,在6小时内报告检测结果;对于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愿检尽检”人群,于次日下午6点下班前(根据当天患者检测数量)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检测报告方式:凡是在集中采样点采样的新住院及陪护人员,由检验科统一送至预约住院科室,急危重症患者及陪护人员检测完成后由检验科统一送至所在住院科室,所有住院患者的核酸检测报告单归入病历档案。“愿检尽检”人员检测报告由检验科统一送至保健科。

收费标准:80元/次。

执行时间:年1月29日起执行。

二、注意事项:

1、我院实行实名制挂号检测,被检测人员均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自行准备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2、因疫情防控需要,避免交叉感染,医院将对来院人员进行健康码检查及体温检测,请您自觉排队并保持1米以上间距,配合登记、核酸标本采集等相关工作。

三、“健康码”登记操作步骤

1、扫码进入小程序: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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